公司登記-常見問題

數十年來各種【公司登記】常見問題!

以下內容為數十年來公司登記時經常發生,有些甚至是每次都會有人問的經典問題,包括了公司設立登記、行號設立登記、資本額問題、登記地址不合格怎麼辦、房東租賃報稅有什麼影響、登記要多少天、費用多少錢、營業稅金有多少,等等之類的各式各樣的問題。雖然無法完全表達,但能精簡再精簡地列出了65項公司登記常見問題,若是小事還好,但很多是知道錯誤時已來不及,甚或是花錢也解決不了的哦。

想創業開公司都是為了做自己的主人,改善家庭生活實現財富自由,所以如何更好地成立適合自己的公司,就是必須好好抉擇的重要事情了。

 

【公司登記】常見問題篇的章節目錄

 

【選擇成立公司或成立行號的苦惱篇】

公司跟行號怎麼選?那個對我比較好?

公司包含有限公司跟股份有限公司,感覺比較有規模,行號就是企業社,感覺規模比較小。那個比較適合自己?建議除非是未來不會有擴大經營規劃的,或月營收小於20萬的店家,而且是一個人獨資經營的以外,否則一律都建議成立公司比較好哦。

因為公司的名稱具有惟一性,不怕別人同名蹭熱度;公司出資者可以一人變多人,也可以多人變一人,行號不能;有限公司未來可擴大為股份有限公司、可招募投資資金,行號不能;公司在銀行融資上也比行號容易;公司在事業傳承上也比行號有優勢;公司出資者也不像行號要負無上限責任。成立公司比成立行號的優點多很多。

 

行號能免用統一發票嗎?

不一定哦,行號只有特定行業較容易能免用統一發票而已,大部份的行業別仍然要使用統一發票。且即使同樣是餐飲業,有的店還是要開發票的,會由稅務員依據有無加盟、使用設備情形、現場店面規模,附近地段行情等綜合判斷之。可參考稽徵機關核定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要點

 

公司一定要使用統一發票嗎?

是的,公司一定都是使用統一發票的。但使用統一發票只需要定期申報,並不等於要繳稅,是否會繳到稅,仍然是要看公司每期的營運情形來決定的。而且使用統一發票者的營業額,因為有申報有依據,將來無論要招募資金或跟銀行往來貸款時也會比較容易。

 

可以先開行號,等規模大了再換成有限公司嗎?

很抱歉,不能哦。常看到有人因為要貸款、新股東入夥、開加盟、談合約、傳承下一代等種種情況時,突然發現這也有問題,那也不能進行的困擾,只好重頭再來成立新公司,而舊行號就只能註銷,並出清資產給新公司,註銷也是一筆開銷,且還要跟所有往來廠商或客戶解釋,到最後新公司還不一定能沿用舊行號的名稱呢。

因為公司跟行號雖然都是營利事業,但卻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組織,適用的法律不同,彼此的責任上限也不同。

 

成立公司或行號會很複雜嗎?

設立登記的大方向並不複雜,但是逐一細節去探究與自己事業是否有相關,以及要如何抉擇申辦,才是最好的解方呢?這些對於門外漢來說,都是困難的。因為會擔心自己是不是忽略了什麼,或是誤解了什麼細節呢?。

有時一個選擇是牽一髮而動全身,事後也無法更改。例如:成立了不適合的組織;跟房東談租金沒注意到細節;資本額不當動用而罰;或地址不合格被罰,等等一些原本沒預想到它竟然會發生的事情都出現了。

 

有限公司跟股份有限公司有什麼不同?

  • 一個人或多人都可以成立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最少要兩個自然人股東,或一個法人股東才能成立。
  • 股份有限公司原始的設計是向資本市場募集資金,所以設計上受公司法的管轄比較嚴格。
  •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資合公司,以錢說話,大股東投票權多;而有限公司是人合公司,可以一人一票。
  • 可以先有限公司,在未來規模擴大時改為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是不能改回有限公司的。
 

公司與行號有什麼不同嗎?

不同之處很多,無法鉅細靡遺,節錄重點中的重點如下,其它詳細內容可參考公司登記與行號登記有什麼分別?

  • 負責人要與行號所有負債,負連帶無上限賠償責任。而在非惡意的行為下,公司的出資者僅需就自己的出資額負責任而已。
  • 因為行號責任相當大,所以合夥人也難找。
  • 公司的名稱是全國惟一的,不用擔心有知名度後,被人同名混淆視聽、分散客源。
  • 公司跟行號的營業稅都一樣,公司要繳營所稅,盈餘可緩分配;行號則是不先繳,改採全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去課之,孰優孰劣很難說,要看所得額跟個人全戶綜合所得情形而言。
 

夫妻或朋友合夥是不是比較簡單呢?

良心建議,如果有合夥人,最好要選擇成立公司組織。因為現在拆夥率相當高,每年都會發生行號合夥人理念不合,一旦拆夥,除非即刻有新人替補,不然依法只有註銷一途。

常聽說明明行號的留任合夥人還想繼續經營,卻不得不註銷的窘境,而註銷還得要出清現有資產,結清負債,以致就算是想先註銷再重來,但這些註銷的流程仍然是曠日費時。

 

誰來當負責人比較好呢?

  • 在有限公司裡,負責人必須同時有出資本額。
  • 在股份有限公司裡的負責人(董事長),可以外聘,不一定要有出資。
  • 負責人不得為公務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
  • 負責人須為民法規定之成年人。
  • 負責人不能有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
  • 擔任負責人的期間會失去一切勞工相關的補助資格。(例如:育嬰津貼、失業給付)
  • 若負責人另外有農保、漁保等,擔任負責人後也有可能會失去農、漁保資格。
 

沒有股東,一個人也可以開公司嗎?

是的,一個人也可以開公司,而有限公司的出資者=股東,所以自己同時是股東,也是負責人沒問題。同時並不會說成立公司組織就很困難,其實跟行號一樣只要一個出資者就可以了。

 

一定要成立公司或行號才能做生意嗎?

若是實體店面的話,是的。或是有些行業別,依規定一定要成立公司行號才能經營,例如:酒類輸入業。

但若是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話則不一定。依財政部109.01.31台財稅字第10904512340號令,個人以營利為目的,且是透過網路銷售時,只有當月營收達到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8萬元、銷售勞務4萬元)時,自該月起才需要辦理稅籍登記。

 

我做餐飲的,要開公司還是行號好呢?

大部份路邊看到的小吃店都是行號居多,若是加盟的或是地點熱鬧的,或是坪數不小的,座位數多的,因為基本免用發票的機會是很低的,會建議考慮成立公司,畢竟既然不能免用發票的話,當然選擇成立公司,因為公司的優點相比行號多很多。

如果是合夥生意,為免拆夥後被政府強制註銷,一律建議開公司。如果未來想擴大經營的話,也是選擇公司好,沒有例外。

 

我做個人工作室的,何時需要成立公司行號呢?

個人接案大都是簽勞報單即可,只有當個人綜所稅已達到30%,或是廠商要求要有發票才願意合作時,或是已初具規模,雇有員工時,以上三種情形都是應該考慮進行公司行號登記的時候了。

既已達一定規模了,那麼此時當成立公司行號,絕對是比個人接案來得好很多,無論是在做生意上或節稅上都是如此。

 

我做網拍的,何時需要登記呢?

當個人以營利為目的,且在網路上銷售月營收達8萬以上即應登記,達20萬以上即應使用統一發票。以前是以近六個月來的平均營收計算,詳參94年11月25日台財稅字第09404577950號函規定。在1090131起,以改為只要單月營收達20萬以上就應使用統一發票了。詳參財政部109.01.31台財稅字第10904512340號令

稅局會要求各大平台主動提供營收達標之帳號資料,然後就會主動發公文給帳號所有人要求補辦登記+稅+罰款了,所以千萬不要認為很難被發現。同時,刷卡金額異常、戶頭金流與財力不符之金額異常進出時,都也有可能被主動查核哦。詳情可參看網路夯店補稅加罰近億元,店家切勿心存僥倖一文。

 

成立公司要多少天呢?成立行號要多少天呢?

成立公司需要的工作天表定為名稱預查三天,公司登記七天,國稅局稅籍登記七天。所以工作天數為17天,若再加上中間過程的公文寄送,申請者自行準備資料的時間,所以包含例假日在內總共約需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哦。

如果是成立在台北市的企業,額外另需要四到七個工作天的營業場所預先審查哦。其它若是營業項目有特許行業或是有外國資金者,需要時間就更長更久囉。

 

我要準備什麼文件給事務所申請公司或行號呢?

應備文件視每人申請的項目內容而有所不同,只要先確認申請內容,我們能提供適合的文件供準備。反而是有些必要條件,需要先請自行確認有無達成哦。例如:屋主一定要同意自己登記才行;負責人必須成年才行等等。

確認好後可來電或加入LINE告知EMAIL,我們將提供應備文件供填寫,填妥後再請回傳電子檔即可開始進行。

 

【資本額的影響篇】

 

開公司的資本額有限定要多少嗎?可以先登記以後再增加資本額嗎?

除了一些特許營業項目有限定資本額門檻外,現在已沒有最低資本額的限制了。只有要求資本額至少要足夠支付公司登記初期所需的費用即可。例如:公司租金加押金共六萬,加申辦公司費用假設一萬,那麼公司的資本額登記至少有七萬元就可以開始申請了。

如果認為資本額太低不好看,也請千萬不要找人做假資本額哦。可以等到之後生意起來了,資金寬裕了再進行一次增資變更登記也是可以的,這樣最安全又不違法。

 

公司資本額是不是可以找人代墊? 

如果有聽人說以前都是可以的等等之類,那都只是因為沒有被抓到而已。因為公司法一直以來都是有罰則的。負責人會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公司負責人應與各該股東連帶賠償公司或第三人因此所受之損害。詳可參照公司法第九條

尤其現在洗錢防制法相當嚴格,開公司的人都會被銀行及各個有關單位進行調查,所以非屬正當資金來源的資本額,在一開始就無法開戶或被登記了。

 

資本額要一直放在公司戶裡嗎?

資本額就是拿來用的,所以不會要求一直放在公司戶裡。只要是公司合理的營運上用途,例如:支付貨款或給付租金、薪資等等都是可以的。只是要有相對應的發票或憑證,這樣萬一日後經濟部抽查資本額動用用途時,才能夠合理說明,不然沒有證據,是無法說服經濟部相信資本額不是找金主代墊的。

 

資本額登記多少對公司比較好?

資本額等於公司的財力證明,所以資本額越高,對合作廠商與銀行及投資者而言,公司的評分就會越高,將更容易談成合作案,或更容易向銀行融資貸款,更容易募集到投資資金。

但除以上外,資本額的用處也就不是特別大了,畢竟一般消費者也不會去看這間公司的資本額有多少。並且也沒有什麼原因說資本額的高低會影響營業額的多寡。詳細內容可參考資本額要多少?可以增資嗎?【全都想知道】

 

公司登記資本額越多繳稅會越多嗎?

不會哦,資本額跟營業額不同哦,營業額才是代表有收入,所以應該是營業額越高,繳稅會越多哦。資本額只是原本既有的財產,並不是開公司後獲得的營收利潤哦。

 

資本額跟盈餘分配的關係?

公司若年度結算後有盈餘的話,依規定是依每位股東的出資額進行同比例的分配。並不能依照大家私下約定的合約想怎麼分就怎麼分哦。公司也有義務把依照比例計算出的股利盈餘,分別開立股利憑單,把各股東的分配金額申報給國稅局。就跟大家平常購買上市櫃股票一樣,會依照持股比例獲配到股息,並收到股利憑單一樣。

 

【公司行號的名稱原來如此篇】

 

公司的名稱可以自己決定就好了嗎?

公司名稱不能自己決定就好哦,需要先送出申請給經濟部審查,有通過後會取得公司名稱預查核定書,此時在未來六個月內這個公司名稱才是屬於自己可以用來登記使用的哦。

 

公司名稱可以用英文的嗎?

公司名稱一律只能使用繁體中文哦,不能用英文的。當公司有國際貿易需求時,可以另外跟國貿局申請英文名稱預查。

 

公司名稱怎麼選比較好呢?

  • 公司名稱一律只能使用我國文字,並以教育部編訂之國語辭典或辭源、辭海、康熙或其他通用字典中所列有之文字為限。(儘量不要選擇windows系統無法顯示之難字,因為日後各個需建立公司名稱資料之公家、民間單位,都可能會因為難字,而無法順利完成,或需延時完成所申請的事項。)
  • 公司名稱不得與現有公司名稱重複。
  • 公司名稱不得使用易被誤導為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執業範圍有關之文字,例如: 研究中心、合作社、事務所、基金會、學院等字眼。
  • 公司名稱不得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文字。標準由主管機認判定之。
  • 公司名稱應由【特取名稱】+【組織種類】組成。例如: 杰威爾+有限公司。
  • 公司名稱也可以加上【地區名】、【業務種類】、或堂、記、行、號、社、企業、實業、展業、興業、產業、工業、商事、商業、商社、商行、事業等表明營業組織或事業性質之文字。例如:台灣+杰威爾+音樂+事業+有限公司。
  • 兩公司之特取名稱相同,但業務種類不同,可視為不同名稱。例如:杰威爾音樂跟杰威爾娛樂。
  • 兩公司之特取名稱與業務種類皆相同,即使表明營業組織或事業性質文字有所不同,也視為相同名稱。例如:杰威爾音樂+實業、杰威爾音樂+商事都視為一樣。
  • 兩公司之特取名稱前標明新、好、老、大、小、真、正、原、純、真正、純正、正港、正統之文字,仍視為同樣名稱。例如: 杰威爾、新杰威爾、正港杰威爾都視為一樣。
 

公司的印章可以用特別的字體嗎?

公司登記的印鑑一律建議使用一般大眾常人皆可輕易辨識的標楷體或細明體即可哦。因為過度特別的字體或古老字體,都可能會無法完成登記,或無法在其它民間單位被認可。

例如: 前一陣子很流行立體效果的刻印,雖然公司登記會過,但民間單位可能會遇到因無法容易辨識而拒絕受理申請案件的情形哦。導致重辦印鑑變更,勞民傷財哦。

例如: 有些【篆體】或【宋體】之的古體字,雖然很華美,刻印出來效果也很不錯。但密密麻麻地字擠在一起,加上不是現今流行的標楷體,除了不易辨識外,還時常會因為古今字體的筆劃原本就有所不同,進而因為印章多一劃或少一劃或被政府退件。

其實公司不是只能有一套登記章而已,可以同時存在有登記章、銀行章、簽約章、便章等等等都可以。所以會建議登記章以容易辨識為最重要,其它用途的印章可用其它喜愛的字體進行都沒關係哦。

 

【營業項目登記的東挑西選篇】

 

我做國貿的,營業項目可以寫國際貿易就好了嗎?

因為國際貿易也是有區分進出口商品、外銷勞務、三角貿易居間抽佣等,所以還是會需要具體表達出來的哦。

 

我什麼都賣,營業項目可以寫買賣業就好了嗎?

因為買賣業範圍太廣了,例如:化粧品跟清潔用品就是兩種買賣業囉,再加上各有批發跟零售的兩種型態,這樣合計就是四種營業項目囉,所以還是會需要具體表達出來的。

 

營業項目有數量的限制嗎?

營業項目雖然沒有登記數量的限制,但術業有專攻,人力有時盡,所以只要對近年內的主力本業有登記到即可,其它未來還很遙遠的可以先不用登記,或是暫用一項【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的營業項目代替,這樣只要不是特許行業就都可以經營了。(但如果是當下主力本業的項目,還是要登記起來哦。)

 

營業項目有那些呢?怎麼別人的跟我找的不一樣?

雖然營業項目有很多很多種,可以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裡查找哦。但因為營業項目會與時俱進,可能會刪除、合併、新增、改名,所以同業與自己登記的年代不同時,項目名稱或代碼會有所不同也是合理的。

 

特許業務是什麼?

特許業務指的是正式經營前應經各項目不同之主管機關許可後才能經營的類型。例如:醫療器材販賣業、室內裝修業等等。所有的特許業務種類都可以在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找到。

而特許又有分為事前許可跟事後許可兩種,所有營業項目的代碼裡尾碼為1的,皆為事前許可制。必須先取得有關單位主管機關的許可公文後,才能完成公司登記。例如:醫療器材販賣業跟酒類輸入業就在其中。

例如:室內裝修業也是一種特許業務,但它的項目尾碼沒有1,所以非事前許可,而是事後許可制。可以先完成公司登記,待事後正式要經營該項目前,再去取得所屬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許可就能開始經營了。

 

特許行業的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每個特許行業的規定都不同,都有該行業專屬的法條跟主管機關的規定。大部份常見可能會要求的條件如下:

  • 資本額有一定門檻限制。
  • 經營該業務需要有的門檻,例如:技師、專業人員證、學經歷等。
  • 經營該業務必須有的設備,例如:車輛數、停車空間。
  • 經營該業務必須有的場所,例如:須現場勘察辦公空間或倉庫等。
  • 經營該業務的其它限制,例如:須取具特定公司名稱,或限定有限公司或股份有公司組織才可經營。
  • 每種特許申請所需的時間都不同,但共通點是申請時間都絕不會短。不亞於單單公司登記的申請時間哦。
 

為什麼別人公司沒登記特許,也可以經營特許業務?

  • 有可能對方確實有登記到,只是查詢者沒有經由正確的管道去查詢到對方的營業項目。
  • 有可能對方公司年代久遠,當初該行業可能並非特許也能經營,而之後也未辦理過營業項目變更登記,以致仍然顯示舊的資訊。
  • 有可能對方不知道該項目為特許業務,所以不小心違法經營該項目了。
  • 無論如何,可以肯定非經許可之公司,私下經營該項目一定是違法的。
 

【設立登記地址的學問篇】

 

房東不給登記,我自己家可以用來設立登記嗎?

一個大原則是實際營業場所,應與登記地址相符。所以雖然登記在自己家,可以用文件上齊全來完成公司登記,但是房東那裡的實際營業場所還是沒有合格登記。是會因為房東個人想逃漏稅的行為,造成在該址經營的店家蒙受潛在的罰款風險哦。詳情可參考如何正確選擇公司登記地址一文。

 

設立登記完成後,對屋主會有什麼稅金的影響嗎?

當一個地址原本是居住用,後來被營業登記了,該地址的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的確都會有所增加。

  • 房屋稅從房屋評定現值的1.2%變3%。
  • 地價稅從土地公告現值的千分之二變千分之十。
  • 土地增值稅則是從土地漲價總數額差額的10%變成20%~40%。
  • 105.01.01後取得產權的房屋,在出售前六年內有營業用的話,也不適用房屋合一2.0的獲利400萬內免稅方案。
  • 水、電費並非稅金,但也一樣有可能會增加。當主動去變更水電使用人為公司,或是該址有營業被抄錶人員發現時,也有可能被改為營業用的水、電費率。
  • 屋主有出租行為時,即也有租金所得要課綜所稅。每次租金給付超過2萬時,屋主要預付10%綜所稅額,隔年五月報稅時再多退少補回來。由承租人有義務從租金裡代扣10%並代繳給國稅局。
  • 當每次租金給付達2萬整時,房東有2.11%補充保費要付,一樣由承租人有義務從租金裡代扣2.11%並代繳給健保局。
 

同一個地址可以登記多少間公司呢?

一個地址並沒有規定只能登記多少間公司哦,只是當達到兩間以上時,會需要主動劃出區隔圖,明確地標示清楚每間公司彼此的位置跟範圍。

 

房東說租金要實拿是什麼意思?

當達到一些標準時,房東有綜合所得稅(10%)跟補充保費(2.11%)要繳,而這些費用是由承租人也就是房客有義務從每月支付的租金裡代扣並代繳給政府。不過有時房東說就是要實拿一定數額的租金,意思為其它實拿以外的費用,都由承租人吸收與負擔。

舉例: 房東要求每月實拿租金4萬,此時很多人會認為4萬的10%就是4千,以及4萬的2.11%就是844元,這些都由承租人吸收,所以承租人每月租金實際負擔為44844元。其實這是錯誤的算法,因為4萬是房東的實拿,而非真實的租金總額,所有承租人幫房東吸收負擔的費用,都應列入租金總額裡。

所以正確的算法應該是4萬先除以87.89%=45511元(才會等於租金總額),而45511*10%=4551元(10%扣繳稅額);45511*2.11%=960元,這樣45511-4551-960=40000元(剛好就是房東實拿的金額)。

萬一房東連管理費5000都要求承租人自己支付時又要怎麼計算呢?

因公寓大廈管理費屬公共基金之一部分,不論房屋是否出租,區分所有權人依規定負有繳納義務。 因此,承租人代出租人繳納之大樓管理費及停車管理費,應屬出租人之租金收入,則承租人於辦理扣繳稅款時,應以承租人負擔之金額在內之給付總額為計算扣繳稅款之基礎。

所以此時房東實拿的金額就要變成40000+5000=45000元了,我們再以45000除以87.89%=51200就得出租金總額了,才能以正確的租金總額去計算扣繳稅額跟補充保費哦。

註:租賃扣繳稅額跟補充保費沒有繳納的話,受罰者會是承租人而非房東哦,因為承租人是法律上的扣繳義務人。關於二代健保可參考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要怎麼計算?繳納?一文。

 

房屋稅跟地價稅可以比較便宜嗎?

若登記地址除營業用外,仍有部份面積維持居住用事實的話,可以就居住用之面積佔比跟稅局申請部份面積居住用;部份面積營業用,稅局會去現場勘查究竟是否屬實,通過後就只有營業用的面積會調整為營業用的房屋稅跟地價稅。

 

房東說沒問題,已經簽租約了,但不知道地址合不合格怎麼辦?

地址不合格指的是當實際用途與建物、土地原本規劃用途不符,此時會有6萬到30萬的罰則,違反的是都市計劃法跟建築法。所以常會看到有人雖有完成公司登記,但日後卻被檢舉不合格要罰錢的事發生。因為這是三個不同單位的權責業務。就像違建鐵皮屋雖然也都有繳納房屋稅,但仍然不影響它是一個危險違章建築物的事實。

自從北市錢櫃KTV大火後,台北市鐵腕要求自1090101起,設立登記一律強制要先通過都發局跟建管處的地址預先查詢合格後,才能向商業處送件,不然只能被退件而已。

綜上,可以發現在1090101前因未強制審查地址,所以即使在同地址有設立登記過公司行號,並不能代表該地址是可以合法商業使用的哦。又或者前手有合法可經營服飾零售業的,也不代表後手經營炸雞排一樣沒問題哦,因為兩者營業項目不同。

詢問地址是否能符合自己想用的營業用途,可去電台北市02-27208889轉分機6376、6742(都發局)、與分機8340(建管處)。

若地址不合格的話,依據都市計劃法第79條,跟建築法第91條,受罰對象有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所以房東也跑不了,因此可以跟房東商量如何解約。

 

我怎麼知道我的地址合不合格?

同上一題,除了去市政府詢問外,最重要還是要主動在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網頁上送出審查,真的有拿到了合格核定書才算是沒問題。因為單單去電詢問市府人員,有時並無法精確描述,又或是雙方認知到不同的點上。

時常有房屋仲介或是房東一直說設立登記不需要建物權狀影本或建物謄本,但事實上是台北市老舊建物甚多,土地使用分區也數度變更過,門牌也歷經整編。所以可能會遇到好不容易等了四至七個工作天後,等來的卻是因為某某等原因,所以市府要求重新提供建物權狀影本或建物謄本後才能再審查。與其如此,不如一開始就準備好完整的資料送審,難道不是比較好嗎?

 

為什麼隔壁的可以合格登記,我的店面就不合格?

這也是常見的情形,當坐落在住商混合區時,很有可能隔壁的土地是商業區,而自己的土地是住宅區。又或者隔壁的建物用途是辦公室,而自己的建物用途是純住宅。又或者大家都是商業區,但兩邊都只能做辦公室或零售業,徧徧自己想做的剛好卻是餐飲業。

 

如果登記在自己家,是不是就不用租金了?

當然是可以不用付租金,可是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5 類第 4 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設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自己不設算,稅局也會幫屋主設算)
(屋主本人、配偶和直系親屬開設的獨資行號可以不用設算租賃收入。)
註:文中所說的「他人」,是指本人、配偶和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

 

【到銀行開公司戶眉角篇】

 

有沒有到那一家銀行開公司戶比較好呢?

在洗錢防制法下,銀行雖然還是要做生意,但更怕被罰錢,所以對陌生人開戶本來就會比較謹慎。若開公司戶時有覺得不容易、被刁難的話,那可能可以換一間平時就有在往來的銀行,會相對容易一些哦。

 

我可以公司登記在A地址,然後在B地址開戶嗎?

基本上也沒有規定說一定不可以,只是同上一題一樣,銀行對陌生開戶會擔心怕被罰錢,所以假設明明公司地址是要登記在台北,結果人跑去台中開公司戶? 有的銀行心有疑慮就會拒絕開戶了。曾經有銀行會要求出示租約與到現場訪察後才給開公司戶的。

 

開公司戶後多久可以申請信用卡跟支票?

這些也是看每間銀行自己的規定,畢竟承擔風險的是銀行本身,加上銀行也是營利事業,所以銀行會自行審酎申請人的條件。

若受理申請的對象銀行本身主力就是在企業金融這一塊的話,或許就會比較容易一點了。若該銀行主力專攻個人消費金融,以致企金業務不怎麼著墨的話,也是銀行自己的營運方向規劃了。

 

可以請家人代開戶嗎?可以同時開兩個以上的公司戶嗎?

代開戶九成九九都是不能的,銀行都要負責人本人親自到場核對身份才能開戶的。至於開多家公司戶的話,因為沒有規定一家公司只能在一間銀行開戶,就像個人可以同時有多間銀行帳戶一樣。只是銀行也會進行查詢動作,若短時間內一直四處開戶,銀行也會擔心是不是有什麼風險而拒絕開戶哦。

 

成立公司要開公司戶,那成立行號也有需要到銀行開戶嗎?

成立公司因為要出示資本額驗資,所以一定要開公司戶匯款。而行號因為在法律上沒有獨立的法人人格,所以行號跟負責人是生命共同體,負責人必須對行號負連帶無上限賠償責任,所以負責人的個人戶就等同於行號戶了。在這種情況下就也沒有強制行號一定要去銀行開戶囉。

若自己仍然希望能區分清楚一點的話,那即使申請的是行號,也一樣是可以到銀行開立行號戶的。

 

公司設立登記完成後,何時可以把籌備處換成正式公司戶?

要看自己籌備處銀行的做法,並不見得每間銀行都一樣哦。有的銀行是公司設立登記核准公文拿到後就可以了,有的銀行會要求等負責人到國稅局簽完名,稅籍登記完成後才給換正式公司戶哦。

 

【公司行號勞健保好複雜篇】

 

開公司後負責人的勞健保要怎麼保?

成為公司的負責人後,因為身為雇主不具有勞工的身份,所以不會強制雇主投勞保,雇主的勞保可以選擇投保在工會,或改投國民年金。只有健保有強制性,但前提是要當雇主沒有同時以勞工身份受雇於別人公司裡,才會強制投健保在自己公司裡。

如果雇主的勞保也想投在自己公司的話,有一個先決條件是公司需要先成立有勞保單位才可以,而成立勞保單位的前提是公司要先有員工加勞保才能成立哦。

結論是:雇主的勞保可以投在工會或改投國民年金,或有條件下可投在自己公司,而雇主的健保則是有條件下可以不強制投保在自己公司裡。更詳細資料可參考負責人勞健保如何保一文。

 

設立登記後員工一定要投勞健保嗎?可以保最低的嗎?

是的,有雇用員工就是一定要投保的哦,只有當單位人數未滿五人時,勞保部份可以不強制投保,但也只有勞保不強制而已,其它的就業保險、勞退、職災保險、健保都是強制性的。

投保要依每月【經常性給付的加總】去選擇級距加保哦,無論給付名目是什麼。例如: 底薪+全勤+伙食費+職務津貼=30000元,那就應以最接近且不低於的投保級距(30300元)去加保哦。

更詳細情況可參考員工勞健保級距要怎麼保?要怎麼算保費一文。

 

如果請工讀生是不是就可以不用投保了?

雖然是工讀生但也是公司的正式員工,他只是非全職而已,所以也是應該要幫工讀生投勞健保哦。工讀生的勞健保適用部份工時人員的級距,最低從11100元起。

 

如果補貼員工保費,是不是就可以讓他們投保在工會了?

常有人這樣問,但其實雖然有補貼也有勞保,但仍然是不對的,因為投保在工會跟投保在公司的保障是不一樣的,區別如下:

  • 投保在工會時的級距不會依員工實際薪資做反應調整。
  • 投保在工會時員工沒有就業保險跟勞工退休金與職災保險。
 

如果員工簽同意書,是不是就可以自願不投保在公司呢?

也常有人問,但那只是雙方私下自願簽的協議而已,不能以之對抗勞健保局的規定哦,若未依規定投保,勞健保局跟勞工局仍然有權利依法開罰的。

 

可以用承攬外包的方式,取代投勞健保嗎?

承攬跟雇佣的定義不同,若雙方確實是雇佣關係的話,不會因為有簽承攬合約就不用負擔投保責任哦。

  • 承攬的定義為對方是【盈虧自負】,也就是作業的成本對方自己出,作業完成才有錢,沒做好沒有錢。
  • 雇佣的定義為對方是【上下班時間受規定】、【不自負盈虧】,也就是作業的成本由公司出,無論完成得好不好也都有錢拿,而工作時間也都依公司指示規定並受管理督導之。
 

我看別人也沒有投保,那如果沒有投勞健保,會怎麼樣嗎?

真的!罰則很重,經常都是10萬起跳的案例。

  • 勞保單位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4倍罰鍰。 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
  • 健保局除追繳保險費外,並按應繳納之保險費,處以二倍至四倍之罰鍰。(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4條)
  • 雇主就工資清冊或薪資帳冊、勞工名冊或勞工名卡、出勤工作紀錄等勞動關係文書,未予置備或未保存時,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二萬至一百萬)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49條(二萬至十萬),皆有明訂處以罰鍰之規定。
 

【登記完成後一定要知道的稅務篇】

 

成立公司或成立行號後,有什麼稅要繳嗎?

公司行號設立登記完成後,不一定會繳到稅,但無論是否有稅要繳,都一定要如期完成每兩個月營業稅、每年營所稅、每年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申報作業哦。

 

設立登記後暫時還沒有收入,是不是可以不用報稅?

設立完成後無論有沒有收入,都要如期完成營業稅的申報。因為營業稅申報除了公司收入外,還有公司的支出也一樣需要申報哦。而申報營業稅不等於一定要繳稅。詳細可參看沒有收入也要申報營業稅嗎一文。

 

我公司登記在自己家沒有真的付租金,是不是就不用報了?

沒有付可以不用報,只是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5 類第 4 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屋主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所成立之獨資行號可排除在外。)

所以只要屋主有把房屋供公司登記使用,即使沒有收錢也會被稅局直接依照行情設算租賃所得,與其如此,為何不自己依實際使用面積比例申報租金呢? 這樣租金所得金額還比較少。

 

一開始成立公司的資本額是不是可以算做支出成本?

公司的資本額是拿自己原本的錢來出資的,當資本額在戶頭裡也沒有不見時,是不能當做公司的支出成本的,只有當把資本額拿去支付公司營運上各種大大小小的支出時,才會因為有營業支出而被計算為公司成本哦。

 

開公司或開行號,那一種的稅金比較省呢?

免用發票的業種就不用討論了,拿一樣使用發票的公司跟行號來比較的話。營業稅部份大家都一樣是5%。

營所稅部份原本大家都一樣是20%,後來改成公司繳20%後,隔年再把稅後盈餘分配給股東併入個人綜合所得計稅,且分配的盈餘也可抵扣8.5%的綜所稅,甚至也可選擇加徵5%稅額但不分配;而行號改成先不用繳20%,但當年度就要直接全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裡合併課稅,而個人、夫妻、全戶所得等等是全部併在一起計算級距的,從5%~40%不等,所以究竟那個比較好,事實上也很難說,還是要看盈餘分配的金額多寡而定。

不過成立一家企業,主要考量點從來都不會也不能只有在稅金上,最重要的是營利,是全方位的計劃,比方說未來股東可能來來去去的考量、企業之後擴大經營、融資貸款、廠商洽談合作、法律責任風險、加盟連鎖、國際貿易、傳承下一代等等等的綜合規劃,這些無疑都是成立公司組織者的優點會更多更勝出,沒有懸念。

 

為什麼朋友開公司看起來都不用繳很多稅的樣子?

稅法之前人人平等,在大家題目、自身條件都一樣下,若有人可以繳很少稅或不用繳稅的話。那通常都是對方社交濾鏡開很大。就像在FB、IG的世界裡,總是有很多所謂的人生勝利組,會蹲在角落裡不時出來伏擊,只為收獲大家的羨慕眼光。

 

我是做網拍的要怎麼課稅呢?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並透過網路銷售商品達月收8萬以上不滿20萬,或勞務月收達4萬以上不滿20萬時,除了應辦理稅籍登記外,營業稅係為銷售額的1%。當月銷售額達20萬以上時應使用統一發票,營業稅係為銷售額的5%。

1090131以前,是以近六個月的平均銷售額來看有無達20萬的標準,1090131以後,則是只要有一個月達20萬,以後全部月份無論銷售額高低,一律都是5%。詳可參考台財稅字第10904512340號令。課稅詳細內容可參考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與營所稅規範一文。

 

營業稅可以少一點嗎?營所稅又要怎麼算呢?

談營業稅之前,先請一定要了解一個重點,就是【營業稅是買家付的】。是的,賣方開發票要繳營業稅,但營業稅是政府要跟買家徵收的,而賣家單純只是代徵代繳而已。舉例:賣出一個商品總共跟客人收了105元,其中5元是營業稅要繳給政府的,而國稅局也不會認列賣家的收入為105元,只會認列是100元而已。所以營業稅是分離出來計算的,跟自己盈虧與否都沒關係。營業稅都是買家付的,也就是只要有賣出東西,就有代徵回來的營業稅應該要繳納給政府。

那麼又為什麼常聽有人說可以抵扣營業稅或可以少繳營業稅呢?那是因為做生意有買有賣,自己能賣東西給人,自然也會跟人買東西回來,既然有身為買方,那就會有付營業稅給賣家;那麼既然一樣都是營業稅,所以自己已有付出過營業稅的話,那付了多少出去,就也能抵扣多少原本應繳納的營業稅囉。

以上是大方向,並非隨便買東西都能抵扣營業稅,只有跟營運有相關的合理支出才能抵扣,更詳細情況可參考營業稅的計算

營所稅的內容包含相當多面向跟考量,更加地複雜化,也無法幾段話就能夠透徹。但基本概念就是有收入不一定要繳營所稅,要有盈餘才有可能繳到營所稅。營所稅的稅率為20%,詳細可參考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計算

 

記帳費可以少一點嗎?我可以自己記帳報稅嗎? 

凡事都有其成本,賠錢生意也無法做。專業有價,雖然都一樣是記帳服務,但專業程度人人不同。就像兩件衣服一樣都能穿,一件天絲棉一件普通棉;或一件鵝絨一件鴨絨,一遇熱浪、寒流就什麼都清楚了。

而人力有時盡,不比機器可以全年無休,勞務服務也不是制式規格,如果有特別便宜,那究竟自己能得到的服務,又還能夠剩下幾分呢?

是否能自己記帳報稅呢?這題答案應該九成九是不建議的,因為雖然法律沒規定不能,但若事情很簡單,也就不能稱之為專業服務了。稅務會計並非一般大眾認知的公司會計內容哦。

正所謂術業有專攻,隔行如隔山,盡量把時間用在自己的專長上,衝刺自己的事業,才是創業者最應該做的首要目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