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怎麼申報?申報時間、免稅額、扣除額與常見問題

綜合所得稅怎麼申報?

綜合所得稅原則上於每年申報上一年度的所得。申報時除了確認薪資、利息、股利等所得資料,也要核對扶養親屬、免稅額、扣除額、稅率級距,以及是否有接案、租金、海外所得或其他未列入查調資料的收入。

以下整理綜合所得稅的申報時間、計算方式、免稅額與扣除額、稅率級距及常見申報錯誤,協助你先掌握報稅時真正需要注意的重點。

114 年度所得申報適用金額

114 年度所得於 115 年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主要免稅額與扣除額如下:

  • 一般免稅額:每人 97,000 元。
  • 年滿 70 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 145,500 元。
  • 標準扣除額:單身 131,000 元;夫妻合併申報 262,000 元。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最高 218,000 元。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 218,000 元。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一申報戶最高 270,000 元。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符合資格者每人 180,000 元,並設有排富規定。
  • 基本生活費:每人 213,000 元;符合計算條件者,可減除基本生活費差額。

注意:所得年度和申報年份並不相同。例如 114 年度所得,是在 115 年辦理結算申報。

綜合所得稅什麼時候申報?

個人綜合所得稅通常於每年 5 月申報上一年度所得。例如 115 年申報的是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取得的所得。

實際申報起訖日可能因假日、災害或政府公告而調整,申報前仍應以財政部當年度公告及報稅系統顯示的日期為準。

哪些所得要申報綜合所得稅?

綜合所得稅並不只有薪資所得。常見所得類型包括:

  • 營利所得,例如公司股利或合作社盈餘。
  • 執行業務所得,例如專業服務、接案、稿費或平台分潤。
  • 薪資所得,包括薪資、獎金、津貼及符合所得性質的補助。
  • 利息所得。
  • 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
  • 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
  • 財產交易所得。
  •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
  • 退職所得。
  • 其他所得。

報稅系統雖然可以下載多數扣繳、股利及扣除額資料,但不代表所有收入都會自動出現。私人租賃、部分接案收入、境外所得、網路平台收入或未開立扣繳憑單的所得,仍應自行確認是否需要申報。

綜合所得稅怎麼計算?

綜合所得稅的計算可以先掌握以下基本架構:

綜合所得總額-免稅額-一般扣除額-特別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綜合所得淨額

綜合所得淨額×適用稅率-累進差額=全年應納稅額

算出全年應納稅額後,再減除已扣繳稅額、可扣抵稅額及其他依法可以減除的項目,才會得到最後應補繳或應退還的金額。

114 年度綜合所得稅稅率級距

綜合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590,000 元以下5%0 元
590,001~1,330,000 元12%41,300 元
1,330,001~2,660,000 元20%147,700 元
2,660,001~4,980,000 元30%413,700 元
4,980,001 元以上40%911,700 元

綜合所得稅採累進稅率計算。所得淨額進入較高級距,不代表全部所得都按最高適用稅率課稅,而是依速算公式扣除累進差額。

免稅額怎麼計算?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符合規定的受扶養親屬,都可以依適用身分減除免稅額。

但並不是只要有親屬關係,就一定可以列為受扶養親屬。仍須確認年齡、就學、身心障礙、謀生能力、共同居住或實際扶養等法定條件,也要避免同一位親屬被不同申報戶重複列報。

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怎麼選?

一般扣除額只能在「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中選擇一種,不能同時重複減除。

標準扣除額

標準扣除額不需要逐筆提出支出憑證,報稅系統可以依申報身分直接套用。114 年度單身者為 131,000 元,夫妻合併申報為 262,000 元。

列舉扣除額

若符合規定的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或房屋租金支出等合計金額,高於標準扣除額,選擇列舉扣除可能較有利。

列舉扣除並不是所有實際支出都能申報。例如醫療費用須符合醫療機構及給付條件,保險費有適用對象與上限,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也涉及設籍、自住及未供出租或營業使用等條件。

常見特別扣除額有哪些?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有薪資所得者,可依規定採定額扣除,或選擇列報必要費用。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符合規定的利息所得,可以在年度限額內扣除。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符合身心障礙資格者可申報。
  •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受扶養子女就讀符合規定的學校,可依規定申報。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符合子女年齡及相關條件者可申報,並應注意排富規定。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符合公告的身心失能資格者可申報,並設有排富規定。
  • 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符合租屋自住、未供營業使用及其他法定條件者可申報。

部分特別扣除額設有排富條件,並不是符合身分就一定可以適用。申報時應同時確認所得稅率、股利計稅方式、基本所得額及相關證明文件。

什麼是基本生活費差額?

基本生活費不是每人直接退還或固定再扣除一筆金額,而是先以每人基本生活費乘以申報戶人數,再和申報戶的免稅額及特定扣除額合計數比較。

若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較高,其超過部分才是可以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的「基本生活費差額」。如果比較後沒有差額,就不會另外產生扣除金額。

報稅可以使用哪些方式?

個人綜合所得稅可透過電腦網路申報、手機報稅、稅額試算確認,或至國稅局辦理。線上登入常見方式包括行動電話認證、自然人憑證、健保卡、電子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以及戶口名簿戶號搭配查詢碼。

完成登入並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後,仍應逐項核對扶養親屬、列舉扣除憑證、自行申報所得、海外所得、財產交易及未列入查調資料的支出。

綜合所得稅常見申報錯誤

  1. 認為系統下載的資料就是全部所得:查調資料仍可能有時間差,也可能未包含需要自行申報的所得。
  2. 扶養親屬重複申報:同一位親屬被不同家人重複列報,可能遭國稅局剔除並補稅。
  3. 沒有比較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有較高醫療費、捐贈、房租或房貸利息者,應先比較哪一種方式較有利。
  4. 把不符合規定的支出列入扣除:保險、醫療、住宅及教育支出都有各自的適用條件。
  5. 漏報兼職、接案、租金或平台收入:沒有收到扣繳憑單,不代表所得不必申報。
  6. 誤解累進稅率:進入較高稅率級距,不代表全部收入都按該級距課稅。
  7. 忽略海外所得及最低稅負:符合條件者,海外所得仍可能需要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有海外所得或特定免稅所得,還要注意最低稅負制

部分所得雖然沒有直接列入一般綜合所得總額,仍可能需要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再計算是否涉及所得基本稅額,也就是常說的最低稅負制。

常見項目包括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未上市櫃股票等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以及部分非現金捐贈或依法減免的所得。

以目前規定而言,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合計達 100 萬元以上時,該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但這不代表一定要繳最低稅負,還要再看整體基本所得額是否超過免稅額,以及基本稅額是否高於一般所得稅額。

基本稅額的計算方式原則上為:

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基本所得額免稅額)× 20%

若基本稅額沒有高於一般所得稅額,通常不會因此增加應納稅額。詳細適用項目、海外所得門檻及計算方式,可參考個人所得基本稅額與最低稅負制說明

個人接案收入增加,要不要成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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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參考資料

接案收入增加,正在評估公司或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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