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依實際交易與給付資料填寫;單張勞報單不得跨年度。
9A:一般專業、技術、接案或其他執行業務性質報酬。
佣金/介紹報酬:介紹、媒合或促成交易取得之報酬;申報格式仍列於執行業務報酬 9A。
9B:稿費、特定版稅、作曲、編劇、漫畫、講演鐘點費等符合規定之收入。商品業配貼文/業配發文不是稿費,請勿因為有「發文」就直接選 9B。
50:臨時工、兼職或其他具有薪資性質之工作報酬。
53:因提供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權利使用而取得之權利金。
92:確實不屬前述常見所得類別之其他所得;不要因不確定如何分類就直接選 92。
可填單筆或同一張勞報單的多筆給付;給付日期須與上方所得/勞務期間為同一年度。
每筆結果會依所得類別與本次金額說明補充保費的計算原因;如已有有效免扣證明或健保署查詢確認,再於該筆「必要時人工調整」修改。
以下資料依本張勞報單整理;先看填寫參考,再前往財政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