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薪資不是單純的帳務瑕疵。公司或行號列報的薪資高於實際支付金額、把未實際任職的人列入薪資名冊,或以不實資料申報薪資所得,都可能同時影響營利事業所得稅、扣繳憑單、員工綜合所得稅及公司未分配盈餘。
國稅局查核時,不會只看一張薪資印領清冊。薪資名冊、銀行轉帳紀錄、勞健保投保資料、出勤紀錄、勞動契約及員工說明,通常會互相比對。資料有差異不一定等於虛報,但若無法證明任職事實與實際支付薪資,相關費用就可能被剔除並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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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可能構成虛報薪資?
常見的虛報薪資或不實薪資印領清冊,包括下列情形:
- 將未實際任職的親友、員工或其他人列入薪資名冊。
- 員工實際領取的薪資低於公司申報及列帳的薪資。
- 以空白薪資表、事後補簽名冊或不實印領紀錄,作為薪資費用憑證。
- 實際未支付薪資,卻申報扣繳或免扣繳憑單並列報費用。
- 雖有支付部分薪資,但刻意提高名冊與憑單金額,以增加公司費用。
薪資費用能否認列,核心仍是「有實際任職、金額合理,而且確實支付」。只有員工簽名或蓋章,並不代表該筆薪資一定可以認列。
國稅局通常怎麼查核不實薪資?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薪資支出的原始憑證原則上是收據或簽收名冊;由銀行轉入員工帳戶者,應有銀行證明存入的清單。臨時工資也應有簽名或蓋章的收據或名冊。
實務查核時,國稅局可能比對:
- 薪資印領清冊與扣繳或免扣繳憑單。
- 銀行薪資轉帳紀錄及現金支領證明。
- 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投保或提繳資料。
- 勞動契約、出勤紀錄、職務內容及人事資料。
- 公司帳簿、傳票、薪資計算表及資金流向。
- 員工本人對任職期間與實際領薪金額的說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於 2026 年公布的案例中,員工被申報薪資 30 萬元,但實際只領取 4 萬元。經查明後,公司虛報的 26 萬元薪資費用被剔除,除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外,並依所得稅法第 110 條處罰。
虛報薪資被查獲,會有哪些後果?
一、薪資費用被剔除並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經查明沒有實際支付的薪資,屬於虛列費用,不能用來減少課稅所得。國稅局會剔除該筆薪資費用,重新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及應納稅額。
二、依所得稅法第 110 條處以罰鍰
營利事業已辦理結算申報,但因虛列薪資費用而短漏報所得者,除補稅外,可處所漏稅額二倍以下罰鍰。未依法辦理申報而經查獲者,處罰規定更重。
即使公司原申報為虧損,調整後仍沒有應納稅額,也不代表一定不會受罰。所得稅法另有依短漏報所得額及當年度稅率計算罰鍰的規定。
三、可能連動未分配盈餘加徵稅額
虛報薪資被剔除後,可能使公司的稅後淨利及未分配盈餘增加。自 2018 年度起,符合規定的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為 5%。
這個 5% 是未分配盈餘加徵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不是罰鍰。是否需要補徵,仍要看調整後的財務報表、盈餘分配及法定減除項目,不能直接認定每一件虛報薪資案件都一定再加徵 5%。
四、員工的個人所得資料也會受到影響
公司虛報薪資,可能讓員工或未實際任職者的所得資料被灌高,影響其綜合所得稅申報。國稅局查明屬實後,會更正或註銷不實薪資所得;公司也應更正相關扣繳或免扣繳憑單。
五、情節重大時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不是每一件薪資申報錯誤都會成立刑事犯罪;但若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故意逃漏稅捐,除補稅及行政罰外,還可能涉及稅捐稽徵法的刑事責任。
員工發現被虛報薪資,應該怎麼辦?
下載所得資料或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時,若出現未任職公司的薪資,或申報金額高於實際領取金額,可以依下列順序處理:
- 先向開立憑單的公司或行號查證,確認是否為姓名、身分證字號或金額誤植。
- 若只是資料輸入錯誤,請給薪單位向國稅局辦理更正。
- 若確認沒有任職或薪資遭灌高,可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檢舉或申請更正。
- 準備在職證明、其他公司的任職資料、出國或服役證明、勞健保投保資料、銀行入帳及實際領薪紀錄等佐證。
員工不要在內容空白、金額不明或與實際領取情形不符的薪資表上簽名或蓋章,以免日後發生所得爭議。
公司自行發現薪資申報錯誤,怎麼處理?
若公司自行發現薪資名冊、憑單或營所稅申報資料不實,不應再補做不實簽名或憑證。較穩妥的處理順序如下:
- 立即停止使用錯誤名冊,保留原始帳務、轉帳及人事資料。
- 逐人核對任職期間、實際薪資、銀行入帳、現金簽收及扣繳資料。
- 更正扣繳或免扣繳憑單,以及受影響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資料。
- 重新檢查是否連動未分配盈餘、勞健保或勞工退休金資料。
- 在尚未被檢舉、尚未進入稽徵機關調查前,評估依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之 1 辦理自動補報補繳。
符合自動補報補繳條件時,本稅部分可能適用加計利息免罰;但扣繳、免扣繳憑單的補報或更正另有規定,不能把所有罰責都視為當然免除。實際處理前,應依錯誤年度、申報狀態及是否已進入調查程序個別判斷。
如何避免薪資費用被國稅局剔除?
- 保留勞動契約、到職資料、職務內容及出勤紀錄。
- 薪資計算表、印領清冊、扣繳憑單與帳簿金額應可互相勾稽。
- 優先使用銀行轉帳,保留可辨識員工姓名及支付金額的紀錄。
- 以現金支付或給付臨時工資時,應取得完整的簽收收據或名冊。
- 薪資與勞健保投保金額不同時,應保留合理原因及計算資料;兩者不同不必然等於虛報,但差距異常容易成為查核線索。
- 每年申報扣繳憑單前,讓薪資、人事、銀行轉帳及總帳資料完成一次核對。
常見問題
薪資印領清冊有員工簽名,就一定可以列報費用嗎?
不一定。簽名名冊只是憑證之一,仍須有實際任職與支付薪資的事實。若銀行金流、出勤、人事資料及員工說明均無法支持,費用仍可能被剔除。
勞健保投保薪資與帳列薪資不同,就一定是虛報嗎?
不一定。薪資與投保級距的計算基礎可能不同,但明顯或長期差距會增加查核風險,公司應能提出薪資組成及投保調整資料說明。
公司仍然虧損,虛報薪資就不會被罰嗎?
不一定。所得稅法對加計短漏報所得後仍無應納稅額的營利事業,另有罰鍰計算規定,因此不能以「公司仍虧損」作為沒有處罰風險的理由。
公司主動更正,就一定不會被罰嗎?
不一定。是否符合自動補報補繳免罰,要看是否尚未被檢舉或調查、是否完整補報補繳,以及錯誤涉及本稅、扣繳或憑單申報中的哪一項。
法規與官方資料
本文為一般性稅務資訊整理。個案是否構成虛報薪資、應如何更正及是否適用自動補報補繳,仍應依實際任職、付款、帳務與調查進度判斷。
準備成立公司或行號,薪資與扣繳流程一開始就要做對
薪資、銀行轉帳、扣繳申報與營所稅帳務,應一致且可供查核。勤億磐石可協助公司/行號設立及後續記帳報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