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商業活動時,交易與資金進出頻繁,公司帳戶、股東帳戶或負責人家人帳戶若混合使用,很容易讓帳上出現大量「股東往來」或資金來源不清的情況。公司若利用個人帳戶收取貨款、佣金或其他收入,仍應依規定入帳、開立憑證並申報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若未據實申報,經國稅局查獲後,通常不只是補稅,還可能被裁處罰鍰。
這類案件真正的風險,不在於「錢有沒有進公司銀行帳戶」,而在於該筆款項是否實質屬於公司的營業收入、佣金收入或其他收益。只要收入實質上屬於公司,就不能因為先匯入個人帳戶、境外帳戶或以股東往來名義回流公司,就排除申報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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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個人帳戶收取佣金,為什麼會有稅務風險?
公司收入如果先進到負責人、股東、配偶或家人的個人帳戶,再用「借款」「股東往來」「代收代付」等名義轉回公司,帳面上看起來可能只是資金調度,但稅務查核時會回到交易實質判斷:這筆錢到底是不是公司提供商品、服務、仲介、介紹、代理或其他營業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若答案是公司收入,就應該依規定認列收入、保存交易憑證,必要時開立統一發票,並在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中反映。用個人帳戶收款,不會讓公司收入變成個人資金,也不會讓應申報收入消失。
巨額股東往來,通常是國稅局查核的警訊
國稅局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時,常會留意帳上是否有異常大量的股東往來、負責人往來、暫收款、借款或其他資金流入。若公司主張是股東或負責人借款,通常仍需提出合理資金來源、借款契約、匯款紀錄、還款紀錄及交易背景。
如果資金來源最後被查出其實是公司應收取的貨款、佣金或勞務收入,只是先透過個人帳戶或海外帳戶收取,再轉回公司入帳,就可能被認定為漏報公司收入。這時候帳上「股東往來」不但不能解釋風險,反而會變成國稅局追查資金流的線索。
實際案例:漏報佣金收入,補稅又受罰
國稅局曾查核 A 公司 104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發現公司帳上有巨額「股東往來」。公司表示,這是因週轉需要向負責人配偶甲君借款,資金流程是甲君自個人帳戶匯出美金,存入其海外銀行帳戶後,再轉存 A 公司海外帳戶,最後匯回台灣 A 公司。
但經查證後,甲君匯出美金的資金來源,其實是 A 公司以甲君個人帳戶收取 A 公司應收取的佣金。該筆款項匯回公司時以「股東往來」入帳,造成 A 公司帳上出現巨額股東往來。
A 公司雖主張已依法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國稅局逐筆勾稽查證後,認定當年度甲君代 A 公司收取佣金共計 2,132 萬餘元,A 公司僅申報 1,066 萬餘元,漏報營利事業所得 1,066 萬餘元。最後除補稅 181 萬餘元外,另按所漏稅額處 0.8 倍罰鍰 144 萬餘元。
這個案例的重點不是「海外帳戶」本身,而是公司把應屬於公司的佣金收入,透過個人帳戶與股東往來名義處理,最後未完整申報。
付款方也可能有未取得憑證的風險
這類交易不只收款公司有風險,付款方也要注意。如果付款方明知交易對象是公司,卻把佣金、服務費、貨款或其他款項匯入個人帳戶,且未向實際交易對象取得合法憑證,可能衍生未取得憑證或費用列支不被認列的問題。
依稅捐稽徵法第 44 條,營利事業依法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可能按未給與、未取得或未保存憑證的總額處 5% 以下罰鍰,且有最高金額限制。因此,舊文常見的「被罰佣金 5%」應修正為「可能按未取得憑證總額處 5% 以下罰鍰」,不能一律寫成固定 5%。
已經漏報怎麼辦?自動補報補繳有免罰空間
所得稅法採納稅義務人自行誠實申報制度。營利事業如果發現曾利用個人帳戶收取貨款、佣金或勞務收入,卻未完整入帳或未申報,應儘快檢查帳務、交易資料、銀行金流與發票憑證,必要時主動補報並補繳稅款。
依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之 1,納稅義務人若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相關逃漏稅處罰有免除空間;但補繳稅款仍須自原繳納期限截止次日起至補繳日止,按規定加計利息。
換句話說,能不能免罰的關鍵,通常在於是否已經被檢舉或進入調查程序。若等到國稅局已掌握金流、發函調查或約談相關人員後,才主張要補報,風險就會明顯提高。
公司應如何避免個人帳戶收款風險?
- 公司收入原則上進公司帳戶:貨款、佣金、服務費、顧問費、代理收入等,應盡量直接匯入公司銀行帳戶。
- 不要用股東往來包裝收入:股東往來應有真實借貸事實、資金來源與還款安排,不能用來掩蓋公司收入。
- 保留完整交易憑證:合約、報價單、請款單、發票、收據、匯款紀錄、對帳資料都要能互相勾稽。
- 付款對象與憑證對象要一致:若實際交易對象是公司,付款及取得憑證的對象也應一致,避免付款給個人卻列報公司費用。
- 發現舊帳有問題要及早整理:在被檢舉或國稅局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的處理空間通常較大。
創業初期更要把公司帳與個人帳分清楚
很多新公司剛成立時,會因為公司帳戶尚未開好、客戶付款急、負責人習慣用個人帳戶收款,而留下日後難以解釋的金流紀錄。短期看似方便,長期卻可能造成收入漏報、費用憑證不符、股東往來異常、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補稅罰鍰等問題。
如果公司已開始營業,建議從一開始就建立清楚的收款流程與帳務規則。公司帳、個人帳、股東借款、代收代付款項都應分開管理,避免日後要向國稅局說明時,只剩下混亂金流與片段對話紀錄。
準備成立公司或整理公司帳務嗎?
公司設立後,銀行帳戶、發票、記帳、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會一起影響後續稅務風險。若你正在準備開公司、成立行號,或公司已經開始收款但帳務流程還不清楚,可以先和勤億磐石討論設立後的記帳報稅與收款規劃,避免日後因公私帳戶混用而補稅受罰。

